师范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是本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研究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主持党总支有关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并做出决定。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好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机制,讨论和决定师范学院重大事项,支持师范学院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师范学院政治思想和安全稳定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听思政课,带头与错误思想作斗争。经常与党员及本学院教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好“六必谈六必访”工作要求。
四、抓好基层党建和党政班子自身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发展,负责本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
五、负责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决抵制“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
六、抓好学生工作,指导工会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七、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