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深化改革、破解难题、转变方式、提升内涵的思路,巩固和发展优势,在若干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大力改善教育民生,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保证
1. 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思想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师生员工。深化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高校“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习宣传侯伯宇同志等先进人物事迹。
2.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三讲两实践”、“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中小学生科技节”等活动,新建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8所,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职业学校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高校思想政治课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开展延安精神教育,利用报告会、《宣教参考》等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开展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举办高校辅导员培训班,开展“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 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非学历教育机构和独立学院党建工作。加强高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在高校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
4.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行“阳光治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制定《陕西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指导高校开展基建、修缮工程及大型物资采购审计。做好省属高校和厅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所属单位预算资产财务年度内部审计制度,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对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
5. 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夯实维护稳定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信息收集处理与形势研判,健全维稳风险评估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稳定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完善与市场物价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强化“农校对接”,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与质量。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6. 提高教育部门服务水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委厅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干部培养培训。制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教育统计分析,编纂陕西教育蓝皮书。精简会议和文件,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完善机关运行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大力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办好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切实提高执行力,树立锲而不舍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
二、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建设教育强省的体制机制
7.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6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10个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过程管理,每月上报国家级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先试先行,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8. 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指导各地研究部署教育工作,推动区域教育特色发展、协调发展、竞相发展。督促各市统筹开发区教育管理,健全开发区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落实教育经费占本省财政支出16%的要求,加强对市、县政府教育投入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免费教育实施范围。加强外资贷款项目管理和立项工作。做好邵氏基金赠款教育项目管理工作。按每个幼儿200元、学前班幼儿1000元、康复救援中心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500元的标准,健全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1100元。推动制定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启动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将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提高到本科12000元、高职9000元。统筹化解高校债务,累计化债比例达到70%。
9.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推动落实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纳入各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加强统计分析,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强化经费统筹管理,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深化教育财务会计基础,推进预算公开试点,完善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资金监管系统,防范财务风险。探索高校党委领导、法人负责、总会计师专业化管理财经工作的体制,实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和信息系统。推进实施“校财局管”等模式,强化中小学校财务资产管理。
10. 强化教育督导。对20个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召开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现场会。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度,对各市(区)2011年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市(区)完成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指标。创建“双高双普”县5个、教育强县2个。总结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情况,做好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准备工作。推广督学责任区制度。对5所高职院校进行督导。争取成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设20个标准化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做好第五届省督学换届工作。
11. 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发挥教育咨询委员会作用,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争取设立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统筹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组织教育督察员开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划转职业学校的共建共管工作,深化高校合作共建机制。指导省属高校、直属中专做好首次岗位聘用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省属高校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和考核办法。引导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和农村偏远地区倾斜。
12.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辖区内初中分配的办法,推荐中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落实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和艺术类招生考试。完善省—市—县考务平台系统,推进高校考务平台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安全。
13. 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全面启动高校章程修订工作,在10所高校先行试点。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统战、共青团和工会工作,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加强诚信制度建设,防范和查处考试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强化公益服务功能,提高高校后勤保障水平。
14. 加强依法治教。促进有关教育规章的制定。推进依法治校。制定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实施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开展“六五”普法,组织各类学校上好秋季开学“法制第一课”。加强教育社团管理。
15. 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强强合作,支持建设国际合作联合试验室、研究中心。支持各类学校加强对外交流,加大选派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境培训的力度。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全额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做好国(境)外捐赠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青少年交流活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实施“春晖计划”,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办好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扩大留学生规模,做好来陕留学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设立“三秦留学生奖学金”,组织编写《留学陕西指南》。
16. 切实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中小学施行“两改革、两减轻、两严禁”,改革学校管理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教师工作负担,严禁任何地方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任何中小学和校长、教师参与举办奥数班。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争取增加部属高校与发达地区院校在陕招生指标,努力提高本科录取率。
三、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步伐
17. 大力普及学前教育。确保2011年开建的441所公办幼儿园如期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325所。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办园,推进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多种形式发展村办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86%。完善“一免一补”政策,做好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建立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组织100所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在边远山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
18.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各市(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督导评估与确认备案工作。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指导移民搬迁新区和重点镇学校的规划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支持10个县实施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校舍建设、条件装备、生活配套等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推动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落实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实施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试点。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开展专项督查。
19.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统筹发展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实施普通高中出名师、育英才、创特色、上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骨干体系建设,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联合督校”活动;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辖区内初中分配;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创新人才“春笋计划”,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发展。
20.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职免费范围。统筹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每个市重点规划建设3—5所综合性多功能县级职教中心,组建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和市级职教中心。推进省教育厅直属中职学校整合工作。加强骨干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规范中职学校设置管理,规范学校名称,开展达标验收。起草《陕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由合作教学向合作办学发展,逐步形成教产结合、校企一体的办学机制、教学模式。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启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建设10个县级职教中心、10个现代农业职教发展工程示范县,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培育20个省级实训基地、40个省级重点专业。
21. 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深入实施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和分类指导,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积极争取并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对高校专业建设的指导,调整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开展高校重点学科二期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提高科研项目的立项质量,增设高校服务地方经济专项计划。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提高服务决策咨询和文化事业发展的水平。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依托重点学科新建若干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配合科技部门实施好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担任首席工程师工作。
22.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大力支持、严格规范民办高等教育,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制定配套文件和措施,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分类,管好用好3亿元专项资金,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招生、教学、收费等环节的监管,引导民办高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做好独立学院过渡工作。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加强年检工作。
23. 关心特殊教育、重视民族教育。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民族聚居社区和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支持办好西藏班、新疆班。
24. 规范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严格规范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参与继续教育的准入审批及其办学行为。推进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机制改革试点,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25.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以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竞赛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促进内涵发展,增强建设教育强省的核心动力
26. 推广科学保教方法。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幼儿园活动场所建设和玩具配备,落实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坚持游戏为主、保教并重,建立保教质量评估监管制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27.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加强薄弱学科建设,规范义务教育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抓好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做好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以及高中、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28. 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成10个区域性、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40个省级示范专业、80门精品课程。推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扩大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五年制的规模,鼓励中职与高职对口专业合作办学。制定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9.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建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指导12所高校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要求。实施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指导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士授予单位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30. 加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专项检查。实施大学公共艺术课评估,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每个学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组织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专项技能培训和赛教活动。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完善校方责任险管理制度。推进国防教育。
31. 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严把教师队伍入口质量关,完善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制度,落实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省考县选”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组织省级师德先进进行高级研修和学习交流,举办师德大讲堂,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大家访活动。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大力推进以学校为基础、以岗位为基本的校本研修。建设省、市、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级三类中小学骨干教师体系,制定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贯彻教育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校(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加强幼儿教师培养,举办专业技能大赛。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学习,实施“三秦学者”和“西部之光”计划,吸引和汇聚高层次人才。配合省编办,按1:200的师生比做好高校辅导员编制核定工作,按《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指导各市(区)做好幼儿园核编工作。实施中小学职称改革,完善高校职称评审办法。
32.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层就业项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帮助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确保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
33. 推动教育信息化。制定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10年规划。启动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做好幼儿园和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启动校园安全监控和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专网应用指导和信息技术竞赛活动。统筹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理顺信息化管理机制。
34. 大力改善教育民生。健全困难群体扶助制度,实现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到小学4元/生•天、初中5元/生•天。开展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做好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审核监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落实公办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督促各地落实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养老补助政策。(信息采集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