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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职院教育系出台师范类专业学生八项技能考核标准和办法
2015-01-15 10:41     (浏览次数)

   新学期伊始,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系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制订印发了《教育系专业技能考核管理制度》手册,内容包括师范类专业学生八项技能考核标准和办法,并在教学管理过程之中全面实施。

   早在2013年5月,教育系召开的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上,该系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团队提出了制定师范类专业学生八项技能院级考核标准和办法的建议,经学前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采纳此建议,并组织专业教师着手积极研究制订,日前印制完成,从2013、2014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

   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琴法、歌唱、舞蹈、语言、三笔字、绘画、手工和教学等八项技能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每项技能考核在考评性质、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评方式、占最终考评成绩比例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各项技能考核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每个等级的分值、考评细则也都给出了详尽的标准。任课教师可依据考核要求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中,形成标准化的考核方式。

   《教育系专业技能考核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为丰富我院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真正体现了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突出特色,将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课程改革、完善教学管理,促使任课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推进实践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有利于指引学生的日常学习和实践方向,提高我院师范类专业学生基本教育教学技能;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技能考评,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教育系 郭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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