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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疫情期间在校学生注意事项
2020-05-31 15:48     (浏览次数)

师范学院疫情期间在校学生注意事项

一、健康管理

1.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学生需在每日上午12:00前完成“健康打卡”平台数据填报。

2.各班安排一名测温员负责每天的晨、午、晚检,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督促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疑似病报告工作。每天及时把各班学生健康状况统计表交学管办,学办将统一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院在教室、宿舍、食堂等多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如检测体温超过37.2摄氏度以及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检测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校医院并报告相关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相应处理。

二、校园管理

1.疫情解除前,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校,学生在校园内安排好日常生活和学习,不得出校门。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学生请假期间,如途经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再次返校,应按照初次返校流程严格办理。

2.在校期间,学生应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保持身心健康、做好自我心理调适、每天保持适量运动,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进行室外运动,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外出用餐、不举办或参加集体性活动等。

3.如自我感觉有心理不适或有焦虑抑郁等情绪,可联系各班心理委员或班主任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防疫网络心理援助专线进行预约咨询(心理援助专线QQ:3280864388)。

三、公寓管理

1.宿管人员对每一位进入公寓的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本楼住宿的学生方可进入公寓;非本楼住宿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暂停外来访客进入。学生出入需按照指定路线进出。

2.学生进入公寓须正常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宿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经检测体温正常后进入公寓。

3.错时错峰使用宿舍公共区域,勤打扫、勤通风,保持公寓环境卫生的整洁,做到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不串宿,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个人卫生习惯。

4.妥善保管好自己所带的防疫物品,注意严禁将酒精等危险物品带进公寓。

5.禁止在宿舍中聚集,禁止不同宿舍间串门聊天等行为。

6.学生应做好宿舍内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公寓管理员将每日对宿舍进行消杀通风。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进行,学院要求学生宿舍门窗常开,不得上锁;因此请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及贵重物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个人柜子并上锁。

7.各宿舍至少准备一个体温计备用,每天早晨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室友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特别是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院总值班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相应处理。严禁带病进入班级、教室、实训室。

四、就餐安排

1.为避免学生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院食堂实行错时、控流、分批就餐,根据就餐人数在门口实行限流,防止餐厅人员聚集。

2.进入食堂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体温正常后进入餐厅。排队候餐和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不拥挤、不插队,按要求就餐,不大声说话、吵闹、走动。

3.学生须自带餐具,为避免就餐高峰人员密集,可打包带回宿舍单独用餐,但要注意用餐后不可将吃剩饭菜乱扔乱倒,要倒入指定容器内,做好垃圾分类。

五、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管理

1.加强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环境卫生与消毒工作,注意室内开窗通风,控制室内的人员数量。

2.在教室、实验室内须正确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详细管理规定按照学院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生会议及活动组织

1.不召开线下学生聚集性会议。

2.暂停组织线下学生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倡导学生线上开展各类活动。原则上不组织跨区域、跨单位的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学生活动由学管办统一审批,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展。

 

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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