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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4-01-17 16:50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试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分专业、分学校报名人数编制招生计划,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下达,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2年普通高职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和普通高职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陕西籍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合格;

3.高职就学或服义务兵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见附件);

5.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为首次报考。

三、报名

(一)   报名准备

1. 各生源学校必须按照报考条件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防止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

2. 3月7日至8日,生源学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学校管理端,进行考生报名账号注册,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报名账号凭条由专人裁切密封后发给考生本人。

3. 生源学校登陆账号由市(区)招办负责管理,学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负责管理。

(二)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至14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专升本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认证表,并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区)招办进行照片采集,领取报名账号,登陆陕西招生考试网,点击专升本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市(区)招办直接打印《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考资审表》(以下简称“资审表”),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

2. 信息确认时间:3月15日至16日。

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出资审表,组织考生确认签字,并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

生源学校派专人携带考生学生证、身份证、资审表、《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学校盖章)以及报名考务费,到所在市(区)招办办理手续。

高职入学后调整专业的学生,生源学校须向市(区)招办出具专业调整公函。

报名考务费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

四、资格复审

市(区)招办根据考生学生证、身份证、资审表、《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生源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填报志愿

我省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上线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专升本填报志愿页面,查询招生计划,最多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1.以考生所在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区。考点按照《2010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的要求设置。

2.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打印《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考场编排表、考场考生照片存根等。标准试场按30人编排。

3.3月23日前,各市(区)招办将《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招办,并将准考证发给生源学校,退役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市(区)招办直接发放。 

4.各市(区)招办成立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不得聘请考生所在学校的教职工以及有子女、亲属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员担任监考或工作人员。

5.考试组织管理参照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执行。

6.4月5日,各市(区)招办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招办财务室缴纳考试费,之后到印刷厂领取试题。 考试结束后,4月9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招办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7.各生源学校要及时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学校要加强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卷和成绩发布

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查卷。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在校生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各科成绩等),入学后调整专业的考生学籍档案须提供学校专业调整公函;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资审表、退役证复印件、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和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表等。4月 3日前,生源学校将在校生的学籍档案等材料移交所在市(区)招办。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办负责建立并保管。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监督。

录取时,在校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投档,优先录取。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九、学籍注册

(一)经省招办审批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毕业证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办、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杜绝不正之风,确保201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关系.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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